浙江省关于暂停部分药品在线交易的通知
日期:2015/10/22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投标人: 根据我中心2015年8月19日《关于做好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供应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截至9月23日仅有医疗机构采购订单但无配送记录、低价药中标产品未挂网的产品进行了梳理,经公示,现暂停涉及产品的在线交易(具体产品详见附件)。 投标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新版GMP认证、原料采购困难等)未能正常生产,现已能恢复正常供应的产品,可递交恢复交易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将核实并进行梳理。 请医疗机构根据用药实际,网上采购在线交易产品,合理发送采购订单;各投标人和配送企业须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在线交易产品的备货和配送工作,保障医疗机构用药需求。后期将分别开展投标企业中标产品配送率和配送企业有配送权产品配送率的考核工作,落实药品的缺货主体责任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附表1-有采购订单但无配送记录的产品
附表2-未挂网的低价药中标产品
(附件请点击左下“阅读原文”进入公司官网查看)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浙药网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