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企生产劣药,被处罚近2千万元!
日期:2016/3/11
3月9日,CFDA发布《浙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公告称: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外购银杏叶提取物,并以本企业名义对外销售,同时将外购的银杏叶提取物用于银杏叶片的生产。该企业生产的63批次银杏叶片,经宁波市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游离槲皮素、山柰素、异鼠李素检查项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劣药。该企业还存在调换产品留样、逃避监督检查等从重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18290177.32元。同时,对该企业2名责任人员李卫军、周戎依法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处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拟依法撤销该企业的银杏叶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银杏叶事件过去快近一年了,目前国家局近期连发三个对针该事件的处罚通知,涉案企业10家。以下为蒲公英整理的银杏叶事件中,已公布的处罚情况列表: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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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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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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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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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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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仙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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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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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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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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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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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5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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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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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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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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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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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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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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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东乐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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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5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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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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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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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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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9,1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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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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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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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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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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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该企业2名责任人员何飞、陶玉良依法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处罚。2.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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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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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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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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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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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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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半宙大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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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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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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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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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昌洲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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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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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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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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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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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01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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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企业2名责任人员李卫军、周戎依法作出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处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拟依法撤销该企业的银杏叶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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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叶事件回顾:
据新京报报道称,截至2015年7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银杏叶事件”发布公告20余篇,最多时一天内发布了4次公告。梳理国家食药总局的历次公告可以看到,至今,90家使用银杏叶提取物作为制药原料的药品生产企业被责令自检,报告检出不合格产品(包括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胶囊)的企业55家,不合格产品2335批次; 20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被排查(其中129家在生产含有银杏叶提取物的保健食品),其中12家企业购进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查出涉嫌不合格保健食品30.864吨。
信息来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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