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议价”仍违规?山东审计厅“叫板”发改委
日期:2016/4/6
导语:各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共同的目标,朝着一个方向用力,就无法顺利推进医改。
作者:徐毓才(陕西省山阳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
来源:医学界智库
近日,有媒体曝出,山东省审计厅公开要求医院停止“二次议价”,随即揭开了新医改药品采购的乱局与疮疤。
30家医院“二次议价”后砍掉3.8亿
据称,2013至2014年,山东省30家试点医院与供货商进行“二次议价”,价格低于集中采购3.81亿元。
对此,山东省审计厅3月29日发布一则公告,指责现行招标采购中存在两大不合理:一是目前医改试点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不符合“招采合一”规定,招标人是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但采购人是各试点医院;二是存在价格虚高,部分药品集采价格高于医院采购价,这又不符合上面不准“二次议价”规定。上述30家医院中已经有10家医院上缴国库7678万元。
更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的是审计厅提出的两条整改措施,一是省政府办公厅依据国办发〔2015〕7号文件“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而其核心内容是坚持省级招标平台,实际上仍然是继续坚持“招采不合一”;二是要求曾经违规实施“二次议价”的30家医院取消二次议价,显然这仍然还是在维护省级招标的价格。
笔者认为,如此“整改”并不能整出什么名堂,更像是“有权任性”!
各部门对“二次议价”各执一词
3月14日,发改委发布会指出,要允许公立医院单独或组团采购,建立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并按照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等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执行。换句话说,公立医院将允许“二次议价”了!
而此前的“两会”上,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也已经明确要“协调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这被分析人士解读为要全面复制三明医改经验。3月2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更加明确提出“在部分综合医改试点省推广福建省三明市医改做法和经验”。
而三明经验最核心也是突破口就是违背不准“二次议价”政策实行“限价采购”,大幅度挤出药品价格虚高水分,腾出了“笼子”给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换鸟”以机会,最终实现群众负担不增加,政府财政不增压,医保基金扭亏为盈不崩盘,也为最终实现院长、医生和全员年薪制创造了条件。
政策不统一,医改怎么走?
如今,山东审计部门的这一公告,倒是让医疗机构十分纠结——这医改到底该咋整?
《通知》在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中还特别提出要“更加突出基层实践和创新”,将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创新有机结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推动面上制度创新。
意图虽好,但是如果政府部门各自为政,怎么可能形成系统性?形成改革合力?
都说医改是世界性难题,一方面表明医改确实不容易,涉及人的健康问题,弄不好就会出大问题;另一方面人的健康问题涉及太多部门,编制、人事、发改、财政、物价、药监、商贸等等,哪一个都是实权,都直接影响医改进程,各部门又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不能形成一个共同的目标,朝着一个方向用力,谁也无法顺利推医改上路。即使看起来与医改关系并不紧密的审计部门,也可以按照自己的规矩去查办医疗机构,真心让人头疼。
当然,这次山东事件,除了体现了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外,还暴露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药品政策到底应该怎么制定。
到底应该不应该实行集中招标,如果继续坚持,又怎么可能符合“招采合一”?怎么解决价格虚高与虚低问题?
“二次议价”到底该不该被允许?由谁实施“二次议价”?是市级政府还是医疗机构?“二次议价”后降低的部分,收益到底该不该归医疗机构?如果不归医疗机构,议价动力又从何而来?
药品采购与价格问题这种完全可以通过市场配置和决定的事项,到底该不该由政府拿在手上?政府又是否有能力去做并做好?
回顾新医改近七年,很多事情反反复复,大家都很辛苦。政府辛辛苦苦搞招标,投入了巨资,得到的是大家不满意;医院辛辛苦苦,苦心经营负债前行;医生辛辛苦苦,执业环境越来越差,暴力伤医事件不断,健健康康上班,平平安安回家也成了一种期盼。最终,老百姓还觉得看病难、看病贵依旧。
个中原因从山东一是倒也可见一斑:要想走得顺畅,首先要明确方向、路径,形成合力!
信息来源: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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