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招标平台培训纪要
日期:2016/4/19
华东医药采购部
根据2016年4月15日“三流合一”培训会精神整理,仅供参考,实际内容请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告为准:
“三流合一”新平台工作时间安排:(涉及试点单位配送的商业公司为主)
2016年4月:新平台各项准备工作时间
2016年5月:新平台各项测试工作时间
2016年6月:新平台试点单位试用工作开展
“三流合一”新平台特点:
(一)建立医保费用预支付机制;
(二)享有银行免息期;
(三)实现医疗机构30天汇款;
(四)实现资金流在平台中的运转;
(五)实现与医疗机构HIS系统、配送企业ERP系统的对接;
(六)医疗机构和企业互相查看对方药品库存;
(七)生产企业可接收并查看订单;
(八)不改变医疗机构原采购习惯;
(九)建立评价机制;
(十)价格谈判等数据的挖掘和支持;
(十一)实现监管的全覆盖;
(十二)实现多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
(十三)信息的公开与共享,公众通过平台授权,可查看部分信息;
(十四)耗材也逐步实现统一。
后期监管方式设想:
1、加强平台统计分析能力
2、完善考核,保障供应
3、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4、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5、省、市、县三级联动
6、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信息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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