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宁波市职工医保实施新政策!
日期:2016/4/25
听说历年账户资金的支付范围扩大了,能说说具体体现在哪几个方面吗?
相关规定:新政扩大了个账历年结余资金在自费药、自费医疗服务项目上的支付。2016年5月1日起,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可按规定由参保人员本人的历年账户结余资金支付。
✿ 解释: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就医的主要治疗或手术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该次就医所使用的自费药品(指西药、中成药或中药饮片)、医疗服务项目(指《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范围内)和医用材料可由本人的历年账户资金支付。
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还可以继续享受2%缴费返还的政策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新规定,新的计入比例如何规定?
5个县市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比例、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保综合减负政策与现行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将做统一,那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补偿呢?
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般普通门诊医疗费不再纳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仍纳入补偿范围),对住院医疗费、门诊特病医疗费的补偿起付标准和补偿比例仍保持原综合减负的补助水平。
按新规定,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有哪些增加?
特殊病种的相关待遇又有哪些新变化呢?
相关链接:特殊病种资格该如何申请呢?
■ 由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计算机系统向医保经办机构代为申报
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何调整?
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起,职工医保的转外地就医医疗费计算办法进行调整,在我市基本医保待遇基础上,转外地就医医疗费个人负担,由原来的个人先自付一部分调整为实行个人承担比例直接提高。
2016年5月1日起,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调整啦!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及历年账户用途、特殊病种范围、转外就医等都有了新的规定,赶快跟随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新政策吧 ^_^调整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用途
为减轻大病、重病患者的当期医疗费负担,职工医保的大病保险补偿实行即时减负,即: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在医院结算时,或在经办机构零星报销时,同时进行大病保险补偿,不再实行一年集中补助了。跟随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大病保险的具体补偿标准吧~
✿ 解释:转外地就医的医保待遇分为三种情况,小编在此为您理了张表格:
信息来源:宁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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