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变更及废止南方红豆杉等4个地方药材标准
日期:2016/6/3
关于公开征求变更及废止部分地方药材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的有关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浙江省地方药材标准进行了清理,拟修订南方红豆杉等4个地方药材标准和废止移山参地方药材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杜鹃花地方药材来源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藏药分册收载的杜鹃花不同,更名后予以保留。对甜叶菊、猴头菇、南方红豆杉地方药材的【功能与主治】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上述4个地方药材标准的其他内容同原标准,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相关内容相应变更。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二、移山参地方药材来源与《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收载的“人参”相同,属于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按有关规定,不再收载入地方药材标准。经研究,浙食药监注〔2005〕139号文收载的移山参地方药材标准拟废止。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6年6月30日之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政编号:310012。联系电话:0571-88903337,传真:0571-88903275,电子邮件:jzz0001@126.com。
附件:南方红豆杉等4个地方药材标准修订内容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7日
附件:
南方红豆杉等4个地方药材标准修订内容
药材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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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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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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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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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由“杜鹃花”变更为“浙杜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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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药材标准(200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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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红豆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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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由“消肿散结、通经利尿。用于肿瘤、肾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症。 ”变更为“消肿散结、通经利尿。用于症瘕积聚,水肿,小便不利,风湿痹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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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食药监注〔2006〕1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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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头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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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性味与归经〕 甘,平。归脾、胃经;[功能主治]“健脾和胃,益气安神。用于消化不良,神经衰弱,身体虚弱,胃溃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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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食药监注〔2001〕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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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叶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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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味与归经〕由“甘、寒。归胃、肺经”变更为“ 甘,平。归胃、肺经。”;
〔功能与主治〕由“清热,利湿。用于肥胖病、高血压、糖尿病的辅助治疗。” 变更为“生津止渴,养阴潜阳。用于消渴,头晕。”;
〔用法与用量〕由“3-12g”变更为“3-9g;或开水泡,代茶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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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药监注〔200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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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药新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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