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严查医院,8月开始,为期一年
日期:2016/8/13
医药公信网从国家卫计委获悉,卫计委日前发出《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医疗机构全面自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创新监督检查方法,有条件的地方应当积极探索采取“双随机”、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一是全面自查,认真落实整改(2016年8-10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依法执业承诺书(各省统一制订模板)报送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由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下同)。
二是重点抽查,依法严肃查处(2016年11月-2017年7月)。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自查情况,针对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突出重点进行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
1.二级、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下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2.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和诊所。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公示标准收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违规开展医疗美容、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技术和泌尿、皮肤性病等诊疗活动。
3.干细胞临床应用。一是对已经按规定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备案项目范围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是否存在擅自将开展的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直接进入临床应用。二是对未经备案的医疗机构,以投诉举报和医疗广告为线索,严肃查处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临床应用的行为。
各省(区、市)要按照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全面覆盖,二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诊所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已经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各地要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抽查的重点。
专项监督检查结果
1.发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
2.将监督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3.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各地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5.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查处大案要案时可邀请媒体跟踪报道,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
信息来源:医药精英俱乐部8028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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