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托管是个什么鬼?
日期:2016/8/15
导语:“药房托管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既然药房托管这么备受争议,那么为什么还有一些地方要积极试点?”
作者:徐毓才
来源:医学界智库
8月10日,《中国医院院长》公众微信号转发了“赛柏蓝”一篇《全国超半数基层医院实现药房托管?》的文章引发大家广泛关注,一时间,“药房托管”这一备受争议的话题再一次升温。话题缘于8月8日上午,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陆昊在布置医改工作重点中,明确提出要推进“药房托管试点”。人们猜测,这是否意味着未来药房托管又将掀起一股新高潮?
2014年11月,湖北省卫计委、工商局、物价局等六部门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这也是全国首部药房托管的指导意见。但是令主管部门没有想到的是,文件发出后,却遭到了医药圈联名抵制。2015年年初,湖北省医药商业协会下辖的89家药品企业,联名向省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对省卫计委等六部门的几点建议》,建议暂缓执行“药房托管”政策。其理由是,托管企业如果要获得托管资质,需要拿出药品收入40%以上的利润交给医院。除此以外,托管企业还要支付医院药房员工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患者从医院药房买的药,价格不仅不会降低,还会上涨。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提供给垄断企业30%~40%的扣点,药品就会被排斥于市场之外。
好多年前,曾任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的廖新波曾经直言不讳的告诫:药房托管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既然药房托管这么备受争议,那么为什么还有一些地方要积极试点?
笔者认为,可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政府甩包袱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38号文件,要求进行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试点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这里,我们不讨论药品零差率到底有没有作用,但实行药品零差率以后,医疗机构由此减少的收入却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和医疗机构增收节支去解决。而这三点,那一条路都不好走。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政府心里没底,增加政府投入对于经济不景气的地区何其艰难,黑龙江就面临这种两难,靠医院增收节支也不容易。面对如此艰难,政府试图采取的便捷手段就是寻路,“药房托管”正中下怀,政府、医院,大型药企三方都愿意,政府也甩掉了包袱。
二、加速形成药品垄断经营
对于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虽然有争议,不过,随着医改逐步深入,药房托管越来越受到追捧。据《经济参考报》初步统计,国内已经有包括康美药业、国药控股、华润医药、三九集团在内的29家医药上市公司承接数百家药房托管,全国范围内,约有半数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医院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药房托管。据已经实施了药房托管的某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公立医院药品配送的企业曾达到60余家,引进康美药业进行统一药房托管后,平均药品价格较之前有明显降低,且原来偏远乡村地区存在的缺药断药现象得到了改善。规范了医院的医药购销行为;遏制了医药购销环节中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咋一听,这托管确实不错。不可否认,实施药房托管确实可以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减少医院药品使用中的促销行为,但是否就能够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还很难说,因为托管药房的“药品经营企业”,不是“药品生产企业”,医院使用哪一家企业生产的药品,还是直接关联企业是效益,更何况企业的生存法则就是“盈利”。
所以,某县政府相关负责人的言论不一定能够说到本质上。而在一个区域内形成药品的垄断经营倒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三、变相规避国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亦如前述,国家政策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实际上把责任与困难抛给了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因此他们都有一种冲动,变着法儿谋取更多收益。而药房托管,正是好机会。一方面,规避了国家政策,另一方面医院的收入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可能更多。在选择谁去托管的问题上,政府拥有更多的权力,而权力就可能伴随着利益,因此,很难避免其中利益输送。这也就是湖北那么多药企联名抗议的原因。然而,可怕的是,这种药房托管还直接涉嫌违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不准出租科室”的规定,同时有可能彻底破坏医院药学服务体系,给用药安全带来隐患。
四、药房托管违背政策设计初衷
所谓药房托管是指医院将药房托管出去,这一政策设计,初衷是希望能将药房从医院剥离,切断医疗卫生人员和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遏制“大处方”,打击商业贿赂,是“医药分家”的探索之举。然而实际上,有一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让一家买药的企业去垄断一家甚或某一地的药品销售权,又怎么能够切断医疗卫生人员与药品之间的直接利益联系?又怎么能够遏制“大处方”?又怎么规避商业贿赂?有怎么实现医药分家?只恐怕联系的更紧密、更隐蔽、更猖狂。因此,这一与政策设计初衷背道而驰的做法,恐怕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业内人士都不希望发生的,政客除外。
信息来源:医学界智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