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升:深圳GPO政策解读
日期:20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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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2015】7号文件和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70号文件发布以后,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的主要方式是分类采购,其中对于成交量大、竞争充分的药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主要的办法是双信封制、分组竞价。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在药品采购中都采用国家文件中的方式。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寻求政策创新,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药品,GPO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采购模式。GPO是药品集团采购(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的简称,是国际上尤其是美国常见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集团采购组织一般由商业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承担,医疗机构自愿选择加入GPO,依靠商业合同规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中国采用GPO模式的地区,上海是第一个,深圳是第二个。 据媒体报道,2月26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与深圳海王集团签署《关于推进深圳市互联网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改革合作框架协议》。此前的2016年 2月25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上海和深圳几乎同时选择了GPO 作为本市的药品采购方式和医改的重要举措,并且,两者时间十分接近。 政策解读及当前进展 7月5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试点建立药品集团采购模式,主要目标是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到27%。 7月21日,深圳召开深圳医改进展媒体沟通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熊煌主持,介绍深圳医改有关情况并和媒体进行沟通,其中,深圳市医改办主任、市卫计委主任罗乐宣通报并回答了关于该市GPO的设想以及最新进展。 罗主任表示,在保证用药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了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方案,要求药品全市集中采购,预期集中采购降价幅度达到30%以上。目前正在遴选GPO组织。 政策目标及挑战 GPO采购的药品价格包含配送费,药品采购的价格就是医院卖出的价格。 2015年深圳全市药品采购总量规模是80亿元,按照这个目标,深圳为省计生委期望降低20亿元。降低以后腾出的空间,计划将其中的50%-70%用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剩下部分直接让利给群众。 为什么30%的降价目标?深圳卫计委称在政策出台前对药企进行了调研。这个降价幅度空间不是针对每一种药,是包括基药,品牌药(专利药)在内,总体上能够有30%以上的降价空间。 深圳参考了其他地方的规定,做了一个质量分层分级标准。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保证30%以上的降价幅度。没有达到这个幅度,参与遴选的GPO将被认为是不符合要求的。 GPO与省平台的关系 深圳药品采购,原来都在省级平台进行。这也是国务院7号文件和国家为省计生委70号文件精神。不过,GPO执行后深圳准备突破这一政策,在市级另建一个集团采购平台。全市公立医院作为一个集团采购单元。据罗主任介绍,卫计委制订了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来遴选集团采购组织。 GPO是一个什么组织 跟其他地方不同,卫计委要求集团采购组织是一个药企。对于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卫计委有这样的理由:它首先对药品整个生产流通环节熟悉,对现在的药品流通价格的情况比较了解;第二,它要达到一定资质,有GSP认证,还要有信息化平台,而且能承担一定数量。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也提出过,省平台中标药品达上万种,而该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 深圳将制定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目录内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并逐步扩大目录品种的覆盖范围,直至全覆盖。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卖出价。 存在的问题 深圳市集团采购要求的降价幅度是本轮招标以来最高的,不禁让人担心,实际操作当中是不是会为了降低价格而牺牲药品质量。需要充分尊重患者和医生对高质量药品的选择权。 事前曾经有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的官员表示30%是降低综合成本。而非药品单价。如果降低的是综合成本,则合理用药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因为多轮招标后药品价格基本趋于稳定,而且,7号文件以后多个省份实行价格联动,药品单价空间已然不大,合理用药和减少过度用药将成为降低成本的重点。科学合理制定GPO政策制度和政策目标非常重要。 深圳的集团采购组织是唯一一家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的机构,集开票结算为一身,权力很大,是不是构成垄断,如何保证其高效、公正、不腐败?作为一个采购代理机构,能不能充分尊重患者和医生的选择权; 集团采购组织遴选规则尚不明确,是否与反垄断法、两票制等有关法律问题相冲突?政策制定应公示公开,采购全流程要透明 未来展望 《方案》强调,建立“互联网+医药”供应平台,实施药品采购在线监管。推动“互联网+药品配送”,支持社会力量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物流外包服务。推进医生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鼓励患者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处方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间自由流转。 无论如何,深圳GPO 由于其独一无二的降幅吸引了全国的眼球,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GPO政策会继续推行。但是,政策中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需要把法律问题、政策规定和商业合同问题理清楚。未来,深圳GPO会发展成一个被纷纷效仿的市场化的采购模式,还是孤芳自赏,我们拭目以待。 信息来源:中国药品流通
国务院办公厅【2015】7号文件和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70号文件发布以后,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的主要方式是分类采购,其中对于成交量大、竞争充分的药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主要的办法是双信封制、分组竞价。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在药品采购中都采用国家文件中的方式。同时,也有部分地区寻求政策创新,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药品,GPO就是其中比较典型的采购模式。GPO是药品集团采购(Group Purchasing Organization,“GPO”)的简称,是国际上尤其是美国常见的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强调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集团采购组织一般由商业机构或非营利组织承担,医疗机构自愿选择加入GPO,依靠商业合同规范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在中国采用GPO模式的地区,上海是第一个,深圳是第二个。
据媒体报道,2月26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与深圳海王集团签署《关于推进深圳市互联网家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改革合作框架协议》。此前的2016年 2月25日,上海公布了《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作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上海和深圳几乎同时选择了GPO 作为本市的药品采购方式和医改的重要举措,并且,两者时间十分接近。
7月5日深圳市卫计委发布《深圳市推行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试点建立药品集团采购模式,主要目标是药品总费用下降30%以上,到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到27%。
7月21日,深圳召开深圳医改进展媒体沟通会,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熊煌主持,介绍深圳医改有关情况并和媒体进行沟通,其中,深圳市医改办主任、市卫计委主任罗乐宣通报并回答了关于该市GPO的设想以及最新进展。
罗主任表示,在保证用药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制定了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方案,要求药品全市集中采购,预期集中采购降价幅度达到30%以上。目前正在遴选GPO组织。
GPO采购的药品价格包含配送费,药品采购的价格就是医院卖出的价格。
2015年深圳全市药品采购总量规模是80亿元,按照这个目标,深圳为省计生委期望降低20亿元。降低以后腾出的空间,计划将其中的50%-70%用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剩下部分直接让利给群众。
为什么30%的降价目标?深圳卫计委称在政策出台前对药企进行了调研。这个降价幅度空间不是针对每一种药,是包括基药,品牌药(专利药)在内,总体上能够有30%以上的降价空间。
深圳参考了其他地方的规定,做了一个质量分层分级标准。在保证质量前提下,保证30%以上的降价幅度。没有达到这个幅度,参与遴选的GPO将被认为是不符合要求的。
深圳药品采购,原来都在省级平台进行。这也是国务院7号文件和国家为省计生委70号文件精神。不过,GPO执行后深圳准备突破这一政策,在市级另建一个集团采购平台。全市公立医院作为一个集团采购单元。据罗主任介绍,卫计委制订了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来遴选集团采购组织。
跟其他地方不同,卫计委要求集团采购组织是一个药企。对于为什么有这样的要求,卫计委有这样的理由:它首先对药品整个生产流通环节熟悉,对现在的药品流通价格的情况比较了解;第二,它要达到一定资质,有GSP认证,还要有信息化平台,而且能承担一定数量。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也提出过,省平台中标药品达上万种,而该市公立医院常用药品仅1000多种,造成同一种药品的采购量分散。
深圳将制定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目录内药品采购费用达到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总额的80%以上,并逐步扩大目录品种的覆盖范围,直至全覆盖。暂未纳入目录的药品,由公立医院自行组织采购,但必须在市药品管理平台上备案。实行集团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只有一个价,即采购价(含配送价),也是卖出价。
深圳市集团采购要求的降价幅度是本轮招标以来最高的,不禁让人担心,实际操作当中是不是会为了降低价格而牺牲药品质量。需要充分尊重患者和医生对高质量药品的选择权。
事前曾经有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的官员表示30%是降低综合成本。而非药品单价。如果降低的是综合成本,则合理用药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因为多轮招标后药品价格基本趋于稳定,而且,7号文件以后多个省份实行价格联动,药品单价空间已然不大,合理用药和减少过度用药将成为降低成本的重点。科学合理制定GPO政策制度和政策目标非常重要。
深圳的集团采购组织是唯一一家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的机构,集开票结算为一身,权力很大,是不是构成垄断,如何保证其高效、公正、不腐败?作为一个采购代理机构,能不能充分尊重患者和医生的选择权;
集团采购组织遴选规则尚不明确,是否与反垄断法、两票制等有关法律问题相冲突?政策制定应公示公开,采购全流程要透明
《方案》强调,建立“互联网+医药”供应平台,实施药品采购在线监管。推动“互联网+药品配送”,支持社会力量为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物流外包服务。推进医生按照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鼓励患者凭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外购药品,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处方在全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间自由流转。
无论如何,深圳GPO 由于其独一无二的降幅吸引了全国的眼球,我们可以看到,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GPO政策会继续推行。但是,政策中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尤其需要把法律问题、政策规定和商业合同问题理清楚。未来,深圳GPO会发展成一个被纷纷效仿的市场化的采购模式,还是孤芳自赏,我们拭目以待。
信息来源:中国药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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