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率先出台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
日期:2016/10/13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促进合理用药,有效降低药品费用。近日,余姚市在全宁波市率先建立了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15种药品被列入首批监控目录。
经过对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余姚市将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该市卫生计生部门要求各下属医疗机构根据各自疾病谱的情况,遵循药品的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原则,在采购金额排序靠前的各类药品中,遴选编制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每半年调整更新一次。
据悉,被列入重点监控目录内的药品,由各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控,对用量异常,经查实有较多超适应症范围使用的药品,可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停止采购使用。而且,重点监控药品全部要纳入处方点评范畴,建立点评结果公示制度,对重点监控目录内药品使用金额排名靠前的临床科室及医师实行使用异常预警通报。处方点评结果则由各医疗机构纳入对临床科室及医师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奖惩制度。对于开具超常处方的医师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或处罚。对在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信息来源:余姚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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