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医院率先执行两票制
日期:2016/10/27
关于提供“两票制”相关证明的通知
各配送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我院实行“两票制”的支持和理解,现对配送过程中存在的下列问题,请各配送公司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法人或主管销售的负责人签字及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以书面上报药学部,谢谢!
一、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证明文件
二、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及国内生产企业在国内设置的全国总代理证明文件
三、生产企业(集团)设立的销售公司,仅销售本企业或集团的药品,提供证明文件。
四、生产企业将药品经销权委托或出售给第三方,由第三方销售并开具发票,提供证明文件。
五、商业集团内部下属的子公司,药品实行总部集中采购,统采分销的经营模式,上游发票为集团母公司或另一子公司开具,由集团总部或总公司提供证明文件
六、委托加工药品的销售发票不是由生产企业(被委托方)开具,而是由另一生产企业(委托方)销售并开具发票,提供委托生产的证明文件。
七、由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属于国家特殊管理药品,对其生产、流通、使用有其特殊性,暂不纳入“两票制”管理范围,维持现行流通管理政策和方式,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陕西省人民医院药学部
2016-10-24
信息来源: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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