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GPO第二批来袭,规则在透明与半透明中前行
日期:2016/11/13
医药云端信息: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云希
上海GPO观感:上有悬浮物,下有沉淀物,中间还有一些不明颗粒状物体做布朗运动……
继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在11月2日公布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临床用药需求目录2523种之后,今日集中公布GPO采购公告、工作流程、评审专家抽取办法及采购药品评价指标四个文件,此预示着第二轮大规模的药品GPO在上海全面开始。药品价格降价空间再次打开。
首轮175种药品GPO的流程操作不透明,被指“暗箱操作”和“无申投诉通道”。本轮GPO在开始环节即公布流程的相关办法对此进行调整和回应。
本轮采购主体仍是五院六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上海市东方医院,徐汇区、杨浦区、普陀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区所属公立医疗机构。
采购目录:呼吸系统用药物、循环系统用药物、解热镇痛药物、抗变态反应药物、抗寄生虫病药物、中成药(部分)等在市阳光平台上可正常采购的药品(含集中采购招标中标药品、挂网采购药品和自费药)。几乎涵盖所有药品(2523种)。
工作流程:
序号
|
业务流程
|
说明
|
1
|
提报用药需求
|
会员单位提报用药需求(上年度)。
|
2
|
拟定采购计划
|
把覆盖会员单位使用药品的采购作为一轮次,由采购联盟专家组提出集团采购计划建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
3
|
制定采购目录
|
由采购联盟专家组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每批次的集团采购药品通用名(给药途径)目录。
|
4
|
发布采购目录
|
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和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www.shgpo.com)等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和目录等相关文件。
|
5
|
企业申报
|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
|
6
|
专家评审
|
按照《药品集团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办法》,按分类随机原则,从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
依据《药品评价指标》,由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中选品种。
|
7
|
商务谈判
|
采用书面的形式,对商务指标进行谈判。
|
8
|
发布采购清单
|
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www.smpaa.cn)和上海药品集团采购服务网(www.shgpo.com)等渠道发布GPO采购清单。
|
9
|
订立合同
|
会员单位勾选本单位使用的药品品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和供应链服务协议。
|
药品评价指标:包括药品质量评价指标、企业排名、市场占有率和商务指标等四个主要方面,指标间不设权重。
其中质量评价指标分为化药和中药两类,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可提供药品安全性研究报告、可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药物经济性评估报告(WHO标准)在其中占比10分。安全性和性价比指标的引入让评价更加合理。
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组由15位以上组成(单数),包括管理类专家、药学类专家和临床医学专家。按照“分层、分类、随机”的原则,由采购联盟工作组通过计算机从采购联盟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我们回顾首轮GPO情况,以做好本轮重点品种的相关工作。
去年,上海市发改委发布的《上海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明确指出借鉴国外集团采购组织的通行做法,选择医保目录中部分未实施集中招标的品种和自费药品,推进药品集团采购模式和医药分开改革,探索通过社会第三方药品GPO,发挥市场优势,建立联合谈判机制,优化药品供应链,压缩药品采购价格虚高空间,降低药品供应总成本。
《要点》中虽没有明确给出具体细则,只是提出了GPO模式的大框架,却是将GPO模式首次提升到了政策层面,在政府支持下,GPO的可行性进一步加强。
上海2014年已经开始3个基药品种的带量采购,2015年专门成立一个药品GPO的组织进行部分抗生素的采购。追溯到更早,1998年闵行模式进行供应链成本分摊,成为上海GPO的雏形。
医院和生产企业在中标价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降价后的差额通过供应链成本分摊的名义进行分配。我们可以理解为概念技术性更换。
2015年12月11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委员会筹备组召开药品集团采购工作沟通会,与上海市63家药品供应企业沟通座谈本市药品集团采购工作。
2016年2月29日,上海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联盟成立大会暨采购联盟领导小组第一届第一次会议于召开。
采购联盟发起单位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及华山医院、仁济医院、市一医院、岳阳医院、东方医院、徐汇区、普陀区、杨浦区、闵行区、金山区和崇明县,五医院+六区县首批试点单位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和市医改办主任参加会议。
2016年5月29日:材料递交、价格确认
2016年6月16日,公布GPO中选目录
此次GPO采购目录包括175种抗微生物药,中选目录显示,97.14%有中选结果。与上海市上轮中标价比较,GPO结算价平均降幅约为1.62%,幅度较小。
但此次公布的结算价并不是实际采购价格而仅是中选价,实际采购价需剔除供应链分摊比例,在结算价的70%-90%,按此计算,中选药品实际平均降幅10%-30%。
作为全国首次GPO试水地区,上海在本次GPO操作过程中,也留下遗憾。GPO应“对企业申报的资质信息进行审核,按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资质指标量化评分排位。”
但直至中选目录公布,仍未对药品质量与价格的打分情况做任何说明。“暗箱操作”和“无申投诉通道”成为业界对本次集团采购工作的批评重点。
上海率先完成试点区县和医疗机构集团内实施药品第一次GPO采购,参与GPO采购项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在报价时主动承担“物流分摊比例”,“分摊比例”将在考核后返还医疗机构作为鼓励其参与药品采购改革的激励因素。
上海的药品GPO采购方式由于使企业议价让利披上了“供应链优化”、“药品服务价值延伸”的技术外衣而更加师出有名,后续将为全国各地所关注并陆续大范围跟进。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