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全面执行两票制,商业巨头利好来了!
日期:2016/12/3
今天,《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在微信圈流出,落款单位为四川省医改办,发文日期为11月24日。
文件明确2016年12月31日起,除民族区域公立医疗机构和其他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省所有的公立医疗机构都必须执行两票制,即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购销发票,从药品经营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如果以上面时间表来看,文件或许会很快推出。
此前,对于是否推行两票制,四川省态度并不强硬。在今年7月份下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里面,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两票制”,当时业界的解读为,两票制的推广在四川遇阻。
现在看来,这个“成熟地方”已经明确:民族区域和基层医疗机构,这些地区可以多开一票。
在国家医改试点省份中,陕西省耗材也一并执行两票制,四川并未像邻省学习,执行的范围只限于药品采购。
两票制如何界定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对此,四川省的定义是:
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
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可视同生产企业;
国内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像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是最多只允许开一次发票。
据健识君了解,流通集团内部开票是否视为“一票”,一直都是业界争论的焦点,安徽省的实施意见中就没有这一规定。
有流通人士表示,如果内部不算一票,那么,很多商业公司完全可以联合起来,组成大型控股集团,然后变成内部开票,再加上基层和偏远地区开票,基本上回旋余地就比较大了。
下面是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参考。
信息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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