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表示,为了追求单位经营效益,在被告人孙开敬接任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后延续以往制订的内部销售政策,并由被告人孙开敬、商宏亮、吕东阳等人研究决定,在药品销售过程中,采取设定底价和开票价的方式,与药品销售商约定,表面上按接近中标价的开票价将药品卖给销售商,暗地里只收取销售政策中确定的明显低于开票价的底价价款,把开票价和底价之间的差价款通过账外资金账户暗中以返利形式回扣给销售商。
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2月19日间,黑龙江千鹤百盛医药有限公司因向药品销售商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销售逐淤通脉胶囊,并与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约定支付回扣。期间,通过“根据销售合同计算出返利金额,由财务部门用虚假的费用、支出等票据从单位正常财务账上套取资金”的方式先后12次向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支付回扣款共计436万元。
而在早前的2015年9月,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彦铎因犯贪污、单位受贿罪被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事实上,卷入刘彦铎一案并不仅仅只有千鹤百盛。判决显示,南京万川华拓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都给予了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大量账外返利,显然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法院审理查明, 刘彦铎在任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自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品返利款,单位受贿金额合计2184.8万元,其并将其中的658万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
据业内人士介绍,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