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药价高回扣被曝光,剑指“集中招标”的十大骗局?
日期:2016/12/27
平安夜,央视新闻调查栏目播发了历时8个月的深度调查《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华山医院、湘雅医院等上海、湖南6家大型公立医院医生开药回扣高达药价的30~40%;而部分常用药品在当地(公立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是市场批发价的5~10倍。
重磅回顾:
《央视曝光药品回扣明细 发改委要推一票制》
医生、医院、药代、药企、卫计委,都被瞬间卷入上述调查所揭露的药价虚高“黑洞”。随着舆论发酵,废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国家意图,也逐步凸显。
随后,有医药圈人士在人民网强国论坛、凯迪社区连续发帖,揭秘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十大骗局”,并提出改革建议。健识君整理出相关干货,权作第三种视角,以飨读者,也欢迎您在文后发表评论。
来源:健识局(ID:jianshiju01)整理自人民网
全文3670字,7分钟看懂药品采购政策更迭“套路”
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节目《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曝光了上海、湖南6家大型公立医院药品中标价平均比市场价高出5倍、医生收受的药品回扣占药价的35%左右的丑闻,矛头直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集中采购”就是俗称的“团购”,能够通过规模优势而获得更加优惠的价格; 招标,作为国际通行的买卖成交方式,能够以最合理的价格获取最好的商品或服务。然而,十多年来,我国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完善”了N次,药价虚高、药品回扣的问题反而愈演愈烈,如此反常的现象背后,原因究竟何在呢?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一:遏制药价虚高
全国各地都把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作为主要目的,但是,老百姓的感觉却恰好相反,为什么呢?因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招不采”,中标目录中70%以上的低价中标品种因为没有回扣的空间,医生基本不开,沦为没有销量的“死标”或者销量极少的“僵尸标”,而中标目录中剩下的30%高价中标品种则因为中标价格虚高几倍乃至十几倍、给医生的回扣空间极大而滥用,成为畅销的“金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二:保障药品质量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都表示“确保药品质量和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强调“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过,药品质量问题是药监和药检部门的职权范围,在既没有检测药品质量的技术和设备,又没有药品质量管理的专业队伍的情况下,如何保障“质量优先”呢? 一般的做法是把药品划分为若干个质量层次,然后给每个药厂的产品赋予一个质量分。这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国家法律和通行的行业标准之外自行设立一套评价药品质量的标准,主观性和人为因素太强。
典型的表现就是同样一个药厂的产品,在A省公关到位,就被认定为第二质量层次,质量分就高,在B省公关不到位,就被认定为第三甚至是第四质量层次的药品,质量分就低。
无数事实证明,药品质量是监管和生产出来的,不是招标招出来的。所谓的“质量优先”不过是有关部门和少数药厂合谋制定游戏规则的一个借口,完全是抬高药价的幌子。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三:破除“以药补医”
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都必须按照中标价采购药品,不得“二次议价”,可是,全省有几千个医疗机构,每个医疗机构在药品的采购量的多少、配送距离的远近、回款条件的优劣等方面的差距非常大,强推“全省一个价”明显违背正常的市场规则。既然如此,为何不允许“二次议价”呢?
这是因为,如果允许医院自主进行“二次议价”,那么医院为了获得更多的收益必然想办法压低药品的实际采购价,药品中标价虚高的黑幕就会被戳穿。为了禁止医疗机构“二次议价”,他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破除以药补医。
实际上“以药补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补”,指的是医疗机构公开获取的药品购销差价;一种是“暗补”,指医生暗中收受的药品回扣。二者之间天然的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现在是药品的销量取决于给医生的“暗补”,而不是医院获取的“明补”,放开“明补”就会遏制“暗补”,限制或禁止“明补”就会倒逼“暗补”的泛滥,禁止医院通过“二次议价”获利恰好导致了医生拿回扣成为普遍现象。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四:促进合理用药
在“只招不采”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下,价格合理的廉价好药由于没有回扣空间,医生基本不用,价格虚高、回扣空间大的药品则备受医生的青睐。在回扣的刺激下,药物滥用严重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尤为突出的是抗生素滥用、中药注射剂滥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五: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医院的采购者和药品供应商之间设立了一个防火墙,能够 “遏制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然而,事实证明,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药品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范围更大了、程度更深了。以前,虽有少数的医院管理者利用手中的采购权收受贿赂,但如果采购价高于别的医院,很容易遭到内外部的监督和举报,因此腐败的范围很有限,程度也很浅——大部分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很少有收受药品回扣的机会。
由于政府“只招不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了把药品销售出去,不但要给医生回扣,而且要贿赂负责采购药品的院长、副院长,否则药品根本就进不了医院的门;要贿赂负责财务的副院长和科长,否则医院就不按时回款;要贿赂药房的管理人员,否则他们就不及时进货……但,由于所有医院的药品采购价都是政府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所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人们很难获得举报的证据。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六: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导致药价虚高
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原因被归结为“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导致药价虚高”。但实际上,无论药品从出厂到进入医院的过程中有多少个流通环节,最后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价格都是政府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把药价虚高的原因归咎于“流通环节过多,层层加价”,纯粹是误导舆论、转移视线。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七: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新招标方式可以解决问题
随着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丑闻不断被媒体曝光,社会各界要求取消药品招标的呼声愈来愈烈,于是药品集中采购迎来变革。
目前药品集中采购要推行“双信封”、“单一货源承诺”、“带量采购” 、“以量换市场”的新招标方式(见《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以解决药价虚高、回扣泛滥的问题。然而,业内人士一看就知道70号文所说的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与原来的药品招标文件的规定毫无区别。
过去的“明确采购数量”变更为70号文的“带量采购”,过去的“不得二次议价”改为“医院不得自行组织议价”等等,是典型的新瓶装旧酒,都只是确定进入医院销售的资格和价格,既不买药付款,也不承担药品价格高低、质量好坏的责任。其结果会同过去完全一样。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八: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
事实告诉我们:“高定价、大回扣”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最有效的竞争手段,为了避免被淘汰,药品生产企业想尽办法谋求高价中标,然后虚列巨额开支为庞大的公关队伍提供经费支持。药品流通企业疯狂倒卖票据,套取现金用于临床促销。
尽管药品生产企业的数量有50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数量已有13000余家,远远超过公立医院的数量,但每个药厂、每个医药公司都活的很滋润,因为巨大的隐性交易需要更多的公司来“经营”。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的医药代表(居间人、自然人、药虫子等)的人数据估计超过300万,已经与医生的人数相持平。
由此可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非但没有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反而让全行业行为严重扭曲,让医药行业长期处于“多、小、散、乱”的局面。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九: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药费负担
正如央视《高回扣下的高药价》所言:“医生一般只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在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倒逼下,药价虚高、回扣泛滥愈演愈烈,老百姓不知道多吃了多少冤枉药,多花了多少冤枉钱。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十大骗局之十:维护社会利益和药品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药品集中招标维护的是一个庞大的非法利益链条: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被逼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医生不收回扣就成为另类,回扣占到了药价的30%-40%,医药代表通过让医生多开药获得10%左右的提成,医院院长、副院长、药剂科、采购科都一边接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贿赂一边说“价格是政府招标招的,和我们无关”,让政府背上一个大黑锅,在回扣的刺激下,药物滥用触目惊心,患者不知道吃了多少不该吃的冤枉药……
小调查: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要想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必须用市场化的思维和手段来解决问题,否则,结果必然是死路一条。而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药品回扣,必须通过市场化的竞争手段挤压药品价格中的灰色空间,建立医院“节约归己”的机制,从而让医生按需开药而不是看回扣开药。
第一、取消集中招标,归还医疗机构自主采购权。承认医疗机构作为买方自主选择药品品种、谈判确定采购价的自主权和采购权。买方可根据采购量、支付条件等因素与卖方进行谈判,买价越低,获利就更多,形成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实施医保支付价并动态调整的策略。政府主管部门可以确定药品的医保支付价,并对医保支付价进行动态调整,每两年调整一次。医保支付价是一个报销价,按保基本的原则,就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确定一个报销价,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机构必须向主管部门公布药品的实际采购价,主管部门对该价格进行综合分析后,适当调整医保支付价。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医保支付价的,高出部分由患者承担,实际成交价等于和小于医保支付价的,患者不承担费用。
第三、不限制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加价率,药品的零售价格与实际采购价格之间的差价收益归医院所有,调动医疗机构降低采购药品价格的积极性。允许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收益,医院就有压低药品采购价的动力,就会底价采购;底价采购,就没有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的刺激,医生就没有滥用药的动力;没有了药物滥用,药费自然就会大幅降低,医患关系自然也就和谐了。
此前,福建高调“上线”的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浙江力推第三方账户监管的“淘宝”模式引入药品采购平台,都是借“医保支付标准,调动医院主动与投标药企砍价,实际降低药价的积极性。
独家回顾:
《福建医疗保障要素大整合,药械采购将出颠覆性新规!|重磅》
《医保支付借“淘宝”模式发威!浙江药采新平台揭秘 | 独家》
不过,回顾即将过去的2016,医保支付标准迟迟未出,各省为政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纠葛多方利益,迟难舍弃;就连今年11月8日的国务院医改文件,也只是提到“分类采购”:区分药品不同情况,通过招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购价格。
政策回顾:
《国务院发文:全国推广两票制,医保将主导药品采购》
没想到,年末岁尾,央视调查的一剂猛药,将“药品集中招标”架上断头台。“血洗”之后,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能否脱胎换骨?终端药价是否能真的降下来?医生回扣如何禁绝?
信息来源:健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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