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此次发布的《办法》旨在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此前的回扣门不断发酵,国家卫生计生委将要求各省针对此类情况,举一反三,开展专项工作。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加强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落实“九不准”;
进一步完善落实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流程,确保过程更加透明、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加大对药品购销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维护广大患者切身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医保办的“黑名单”也有望成为模板。
据了解,福建医保办成立后,很快出台了两个文件,第一个是《关于进一步打击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侵害患者权益行为的通知》,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过票、洗钱,生产的药品耗材通过代理商以底价包销、层层代理促销方式,由医药代表以回扣、财物等方式贿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促销,贿赂医疗保障系统管理人员,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等行为的,都记入“黑名单”。
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如果不执行“两票制”,虚开增值税发票,帮助不法药商过票、洗钱,恶意配合药品耗材生产企业贿赂医务人员的,也记入“黑名单”。
“黑名单”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药品耗材(含进口)供货生产企业、药品耗材配送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发生上述违规行为的,都将被列入全省医疗保障管理系统“黑名单”,受到医保基金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