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改革政策发布!16个要点了解政策概况
日期:2017/1/26
作者: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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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八。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应该距离春节最近的一次医药领域重大政策发布了。
据了解,这份《若干意见》涉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是药品领域全链条、全流程的重大改革政策,国务院医改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近一年时间,并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意义重大。
从整体上看,《若干意见》的目的也非常明确,提高我国药品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药品生产供应、促进合理用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全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以及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可以预见,围绕这份文件,还将有若干的配套实施政策出台。2017年,还将是个热闹的年份。
以下是这份文件的16个要点摘要,供大家参考。
一.生产环节
《若干意见》强调,在生产环节要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深化6方面改革。这一部分总体上秉持了《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的思路,同时增加了关于质量监管、产业整合、供应保障三块内容。
具体来看:
一是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仿制药审评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优化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加快审评审批。推进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采购、使用、医保支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优先对批准上市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试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鼓励新药研发。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提升药物创新能力和质量疗效。着力化解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等问题。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
六是保障药品有效供应。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
二.流通环节
《若干意见》明确,在流通环节要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改革完善药品流通体制,着力推动7方面的改革。
其中大部分内容,医药行业都已经是耳熟能详,这里有两个亮点,一是提高医疗机构采购的参与度,我们预计2017年会出现联合采购将越来越多,GPO会进一步推开。因此我们在文中也加入一个彩蛋——《药点课堂》,详细介绍美国GPO的模式。二是强调了“互联网+药品流通”,医药电商将会有更多利好。
具体来看:
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配套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
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三是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和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注:这里提出要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我们预计2017年会出现医院以联合体进行药品采购的形式将越来越多,政府也将进一步推动GPO等模式。
信息来源: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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