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及其配送情况的通知(第四季度)
日期:2017/2/16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配送企业:
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有关文件精神,省药械采购中心对我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含自行配送的生产企业,下同)名单及其配送情况予以公布。
本次信息依据2016年第四季度(10-12月)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发送的采购订单统计而成,各单位名称及地域划分均参照省药械采购平台交易系统相关信息,详细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名单及其配送情况
附件2:配送企业各地市(设区的市)配送情况
附件3:配送企业各县(市、区)配送情况
(因附件较多较大请点击左下“阅读原文”进入公司官网下载查看)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2月14日
信息来源:浙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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