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市,5家药企已停产,4家半年将被查一次
日期:2017/2/23
2月16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温州市药品生产企业2016年度监督等级评定情况通报》。
根据《浙江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州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试行)的规定,结合2016年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含GMP认证检查、飞行检查、有因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市场抽查的情况,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2016年度监督等级评定工作。评定情况如下:
全市22家药品生产企业除5家停产不参评外,参评17家,其中:AA级8家,A级5家,B级4家。
具体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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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级8家: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立仁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东日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小伦包衣技术有限公司、罗赛洛(温州)明胶有限公司、普邦明胶(温州)有限公司、温州申鹿气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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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级5家:浙江瑞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瑞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铁枫堂药业有限公司、嘉利达(平阳)明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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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4家:浙江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宇晨药业有限公司、温州乾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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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不参评5家:浙江盛基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巨能乐斯药业有限公司、浙江乾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温州清明化工有限公司、嘉利达(苍南)明胶有限公司。
据医药观察家网查询《温州市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试行)得知,监督等级评定条件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AA级:
(一)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药品生产销售行为;
(二)连续三年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三)连续三年按规定符合生产许可及变更登记备案要求;
(四)连续三年监督检查无严重缺陷或多项主要缺陷,缺陷项目整改符合要求,企业能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五)连续三年配合依法监督检查,无提供虚假资料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A级:
(一)一年内发生1次违法违规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罚,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符合要求;
(二)一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
(三)一年内按规定符合生产许可及变更登记备案要求;
(四)一年内监督检查无严重缺陷,主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整改符合要求,企业能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五)一年内配合依法监督检查,无提供虚假资料行为。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B级:
(一)一年内发生1次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处罚,在规定期限内经多次整改符合要求;
(二)一年内发生一次重大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
(三)一年内发生不符合生产许可及变更登记备案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符合要求;
(四)一年内监督检查存在一项严重缺陷,缺陷整改经监督符合要求,企业能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控制;
(五)一年内发生不配合依法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资料行为,在规定期限内经整改符合要求。
此外,据医药观察家网了解,监督等级AA的企业,可减少检查频率。监督等级B的企业,必须实施系统检查,必要时半年检查一次。
信息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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