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第三批二次议价药品4月1日执行
日期:2017/2/24
来源:温州晚报
福利来了!我市已经完成了第三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自4月1日起,市民可享受到711个药品降价。加上去年已经谈下来的233个“降价药”,我市共有944个“降价药”。据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前两批药品采购直接让利市民约2700万元。
944个药品平均降幅9.28%
记者了解到,“降价药”是我市医改的结果体现。以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需要采购药品时,必须严格按照省药械采购平台的中标价购买。
而自从2015年起,我市出台了《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机制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我市291家公立医疗机构(省、市、县、基层所有公立机构)实行抱团采购,成立联合体,取得药品价格的“谈判权”,也就是说,在省采购清单的基础上,医疗机构还可以与药品厂家进行谈判,再降低一部分药品价格。
目前,我市分别在2015年12月、2016年5月和12月完成了三批采购工作,第一批82个,第二批151个,第三批711个,共成交产品944个。经过“砍价”,成交产品平均降幅9.28%,最大降幅55.03%。
“降价药”涵盖了各专业临床需求
联合体召集人傅晓辉介绍,在第一批起步试点阶段,优先选择临床普遍使用、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率先降价;第二批采购结合省卫计委的文件精神,开展抗感染药物采购;第三批,则是在总结了前两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把余下各品种列入采购范围。
傅晓辉说,除基本药物、低价药、特殊用药未被纳入,目前这944个“降价药”已经涵盖了临床各专业的用药需求。
傅晓辉举例道,心血管疾病治疗常用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一般患者全年的用药量大约需要16盒,患者一年的总费用可比原来节省77.76元的药费,减少支付比例在12%左右。
另外,降血脂的非诺贝特缓释胶囊,患者全年的用药量大约需要37盒,患者一年的总费用可比原来节省45.88元的药费,减少支付比例在4.5%左右。
市民将明显感受改革红利
有些市民提出,为什么平时看病时都没有感受到药品降价。这是由于市民在公立医院买药报销时,药品的价格是由省医保支付标准来决定的,在新的省医保支付标准出台前,我市在过渡期间推出30%的让利举措。
简单点说,如果一款药品,在省平台上价格为10元,而我市通过集中采购成交价格是9元钱,那么在过渡期内,医疗机构将在1元钱的“差额”上让利30%,也就是该药品将会以9.7元的价格卖出。市民可享受到0.3元让利,其余0.7元将上交财政。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省医保支付标准将会在今年做相应调整,届时市民将感受药品价格更便宜了。
信息来源: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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