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017年版医保目录发布!7月31日前将出地方目录
日期:2017/2/24
今天,人社部发布了2017年国家医保目录。自2009年版医保目录发布以来,催生了数十个销售额过10亿的品种,新版目录的诞生,也意味着我国亿级药品市场格局或将被重构。
2017 VS 2009:西药净增133个,中成药净增163个
《药品目录》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所列药品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共2535个,包括西药1297个,中成药1238个(含民族药88个)。其中仅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5个;仅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对比2009版《药品目录》,新版医保目录净增西药133个,净增中成药163个,净增民族药43个,西药和中成药品种总体涨幅达到15.4%。其中,《药品目录》收载的甲类药品中,西药品种净增53个,中成药品种净增38个。
(具体目录请点击下文原文链接)
新版《目录》分为凡例、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四部分。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及目录外中药饮片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特别提到的是,国家免费提供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和国家公共卫生项目涉及的抗结核病药物、抗疟药物和抗血吸虫病药物,参保人员使用且在公共卫生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通知规定,各省市等地方目录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发布,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目录发布后1个月内(即8月31日前),执行新版药品目录,并按照有关规定更新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清单。
通知要求,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和社会保险药品使用监测分析体系,重点监测用量大、费用支出多且可能存在不合理使用的药品,监测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发挥药师作用,激励医疗机构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同时提到,将对经专家评审确定的拟谈判药品按相关规则进行谈判,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名单另行发布。
信息来源:医药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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