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个可行的改革路径是通过统筹协调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建设和支付方式改革,建立一个以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单位为中心的整合型服务供给模式。这种服务供给模式更能满足中国人民不断变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实现提供高质量、可持续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
在这个改革过程中,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建设和支付方式改革是相互联系、不可割裂的有机整体,任何一方面的改革必须连同其他方面的改革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任何“单兵突击”的改革,将可能会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导致改革缺乏长期的可持续性。
首先,政府需要在制度上的“破旧立新”,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价格体系等进行系统全面的改革。
由于公立医院在中国医疗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公立医院改革是三项改革中内容最复杂、难度最大的改革,其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支付方式改革和分级诊疗建设的最终效果。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系统有效的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建设不可能取得根本性突破,支付方式改革的效果也将有限。
一方面,要改革公立医院,政府需要建立新的治理结构,促使公立医院提供高性价比的医疗服务。中国可以效仿英国的医院信托基金和香港地区的公立医院制度,建立一个管委会,要求公立医院对其负责。同中国现有的管委会(主要由政府官员组成)不同,新的管委会应该由来自本地社区的代表、医生和政府官员构成。与此同时,公立医院应该被要求提供附带财务报表的季度质量报告,以供外部审计和审查。政府可以发布一系列强调疾病预防和管理、护理质量、为穷人提供服务和患者满意度的政策指标,并根据这些指标对医院进行评估。表现好的医院可以获得公开表彰和奖金,以表彰他们致力于为患者利益服务的行为。另外,管委会还需要给予公立医院管理人员更大的自主权,以便医院的管理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也应该调整公立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公立医院应该根据医生的能力为其支付合理的工资,同时按照他们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发放奖金,而不是将奖金与其创造的收入挂钩。这样一来,医生滥开药物和检查以便自己获益的现象就会大幅减少。与此同时,政府还需要继续调整现在的价格体系,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降低耗材、影像检查以及有利可图的药品价格,从而避免医生继续过度检查和过度用药。
目前,中国已经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例如,福建三明的探索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现有迹象也表明,中央政府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且准备将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虽然不同人对三明医改经验的看法不一,但从已有的实证评估结果来看,三明医改至少在短期内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一方面,三明的做法较为成功的破除了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整顿了药品流通环节、突破了现有事业单位管理在人事薪酬方面的许多规定和做法。另一方面,通过院长考核办法和薪酬制度改革、医生工资制度改革、价格体系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措施,三明重新建立了一套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制度。
另外,上海、江苏、深圳等地区也在薪酬制度改革、医院院长考核制度建设、现代医院管理等方面进展显著。这些改革都较好的抓住了当前中国公立医院改革的痛点,为下一步中国医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经验。
但是,不可否认,三明医改并不完美,很多地方还亟需完善。将其推广到全国还需要更精巧的政策设计和更多的配套措施,也需要借鉴上海、江苏、深圳等地的有益经验。在政策本身层面,提高对公立医院的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水平是政策完善和改进的重点。在全国公立医院推广层面,如何将三明医改转换为一种成熟、可持续的制度,减少改革对领导人的依赖是接下来推广三明医改所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全局层面,如何将三明公立医院改革的做法与分级诊疗、支付方式制度改革进行有效衔接是决策者特别是中央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第二,政府应该继续在人力资源、资金支持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强化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推动分级诊疗建设。
长期以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弱是制约分级诊疗的重要因素之一。没有好的基层医务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就无法承接下沉的患者,分级诊疗就无法实现。因此,建议中国政府继续为基层医机构提供资金支持和人才支持。
此外,建议政府将慢病管理作为推动分级诊疗的突破口。有数据表明,在三级医院门诊中,50%以上就诊患者为慢性病患者。其中,30%的患者病情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全能够完成对其疾病的常规治疗和日常管理。例如,最近福建省厦门市推行了“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分级诊疗的做法:厦门的做法是三级医院专科医生负责确定诊疗方案,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负责基本的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师负责健康维护与健康管理。有研究结果表明,这种模式不仅成功分流了部分患者“自愿”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还能改善高血压、糖尿病的控制率,促进患者健康水平的提高。上海、青海等地在分级诊疗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第三,政府需要更加充分利用医保的力量来强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建设,去最终推动建立一个高质量、成本可控的服务供给模式。从以往的国际经验来看,医保支付手段是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合作的主要杠杆。在政府已经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建设的背景下,中国可以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作为连接公立医院改革和分级诊疗建设的政策桥梁,促进供给侧各项改革措施形成一个目标一致、有机统一的整体。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建议中国首先整合三类保险。中国还应该相应建立对医保经办机构的问责制度。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出资方,财政部可以承担起问责责任,要求医保经办机构提高他们为参保人购买的医疗服务的质量。国际经验表明,医疗保险买方的整合度越高,他们改变医疗服务提供系统的能力就越大。加拿大、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都采用了医疗保险单一支付模式,实践证明他们拥有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疗保健支出增长的能力。
除了整合之外,中国社会医疗保险还应该逐步成为更具有战略性的买方。中国需要转变对医院的支付方式,放弃之前的按服务收费模式,而采用按人头收费或按病种精确计算的总额预付配合按效果支付的混合支付模式。
在这种新的模式下,一个地区将一部分医保资金在年初以统一“打包”的方式支付给各级医疗机构的联合体,将余下的医保资金在年末用于奖励表现好的医疗机构。这种形式的“捆绑”支付可以控制支出、减少提供不必要服务的激励。得益于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成本的精确计算,还能鼓励服务的整合与协调合作。
由于这种支付方式设定的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高于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成本而低于三级医院的成本,因此三级医院会基于经济利益不再热衷于自己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而是选择同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协作,并采用节约成本的战略方针,结余可给联合体的各级医疗机构共同分配。
与此同时,由于还包含了年终奖励机制,这种支付方式还能够鼓励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质量,从事疾病预防工作。这种支付方式改革自2011年起已经在宁夏自治区盐池县、海原县持续进行了试验,其在引导患者就近就医、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宁夏的做法对在医疗卫生体制层面统筹协调推进分级诊疗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具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