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代销售药品行为被抓包,药企难免受到牵连,诸如上述的被“停药或停止支付货款”还不算大事,更大的麻烦的是一旦牵扯出更深的利益链条,将有可能导致更大的腐败事件出现。
但要真正推动药代与药品销售行为剥离,显然非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企业更完善的规范准则才可能实现。此前“国17条”发布之时,业界就开始重提:或许GSK的绩效考核方式值得借鉴。
据了解,自GSK旗下药代出事之后,该企业就在中国开始实施新的考核方式,不再使用销售量来衡量销售代表的业绩和奖金,取而代之的是,根据每个销售代表学习的能力,掌握医药知识的能力,以及把知识传递给医生的能力来考核销售代表。由此,避免为了获得更好的销售业绩一味去追求销量而滋生的医务贿赂案件。
但显然,GSK式考核,在我国长时间存在的带金销售环境下,短期内难以实现。
这其中,矛盾点在于:
一方面,药企要在增长药代知识及提升其学术推广能力上,花大精力,以实现药代高水平、严规范的“重新上岗”;
另一方面,市场上活跃的药代们,长期进行拉关系、客情维护、催进货、催回款等工作,诸如产品策划、学术推广、医生教育、药品上市后的四五期临床等一系列市场功能的活动,由于多年不用或不会用,很多药代已经“自废武功”。
可以看出的是,药企将不得不破现有运营体系,重新进行市场营销资源的匹配与架构的搭建,而未来越来越多的药代“离开”也将成为事实。
信息来源:医药新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