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发文:200家药企要改说明书!
日期:2017/3/28
▍来源:赛柏蓝智库 作者:烨华
昨日(3月23日),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总局关于修订烟酸类调脂药品说明书的公告(2017年第32号)》,一次性警示烟酸缓释制剂(包括缓释片、缓释胶囊)、阿昔莫司制剂(包括胶囊、分散片)、维生素E烟酸酯制剂(包括胶囊、胶丸、软胶囊)、肌醇烟酸酯制剂(包括片、软膏)、甘露醇烟酸酯片等10个品种产品说明书在安全性警示方面存在不足,要求对说明书【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等项内容进行修订,并要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这10个品种中,医保乙类品种和非医保品种各有五个。其中烟酸缓释胶囊、烟酸缓释片、阿昔莫司分散片、阿昔莫司胶囊和肌醇烟酸酯片为医保乙类品种,维生素E烟酸酯胶囊、维生素E烟酸酯胶丸、维生素E烟酸酯软胶囊、甘露醇烟酸酯片和肌醇烟酸酯软膏则为非医保品种。
▍安全,还是用药安全!
笔者通过粗略检索发现,CFDA近两年来加大了药品不良反应及用药安全性的监控,2016年以来就有20余次、数十个品种涉产品说明书的修订。而一次性修订的品种数量、涉及厂家数之多本次尚属首次。
烟酸缓释制剂,维生素E烟酸酯制剂、肌醇烟酸酯制剂和甘露醇烟酸酯制剂:提示烟酸类降脂药与他汀类降脂药联用增加肌肉毒性的风险。
因此,要求对说明书【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相关提示性说明:【注意事项】增加“服用烟酸与他汀类药物(即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肌肉毒性的风险将增加。
一项研究报道,服用烟酸加laropiprant的中国患者联合使用辛伐他汀后,其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相比白种人较高”;【药物相互作用】增加:“当烟酸与他汀或贝特类药物联合应用时应谨慎,因为有烟酸与这类降脂药联合应用时骨骼肌肉事件增加的报道”。
阿昔莫司制剂:除增加盐酸缓释制剂同样的【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外,还要求修改【禁忌】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相关说明。明确提示“严重肾损伤(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禁用”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涉200余药厂,涉过亿元降脂药的销售
虽然本次涉及的品种数多达10个、涉及厂家有200余个,但是烟酸类降脂药是较老的一类降脂药,此类药物一方面可使脂肪组织的脂解作用减慢,另一方面还能在辅酶A的作用下与甘氨酸合成烟尿酸,从而干扰胆固醇的合成。
因此,烟酸类及其衍生物适用于治疗高甘油三酯血症及以甘油三酯升高为主的混合性高脂血症。烟酸类及其衍生物包括烟酸及阿西莫司等药物。因为烟酸的副作用较大,故临床上已经很少有人使用烟酸。
在我国目前降血脂药市场上,须修改产品说明书的品种虽然多达10个、涉及厂家虽然超过200余家,但是该类降血脂药药品制剂在我国合计市场销售额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以零售终端价计算,下同),对于我国降血脂药超过150亿元的降脂药市场竞争格局来说影响不大。
其中,仅有阿昔莫司的销售规模相对较大,超过亿元。而维生素E烟酸酯、烟酸缓释和肌醇烟酸酯等几个制剂品种销售均在千万元以下,而甘露醇烟酸酯片基本没有销售。
销售量较大的是医保乙类品种阿昔莫司胶囊/分散片,目前约为1-1.5亿元的市场规模,相对是受影响最大的品种。主要由零售市场销售额超过亿元的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主导,四川克旨达制药有限公司也有3000万元左右的规模。
该品种原研药厂家辉瑞则在专利过期时间太久、国内厂家价格优势的压力下市场规模已不到千万元。在我国药品市场上,阿昔莫司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共涉及生产厂家为6家。
此风险公告一出,预计对这些厂家的销售形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根据笔者了解,这些品种对于我国国内的这些生产企业来说,并不是企业的主导品种,不会对相关企业形成较大的影响。
附:涉及的具体品种和厂家如下表:

信息来源: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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