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复方制剂根据处方组成的不同情况可酌情采用下列方法命名。
1.采用处方主要药材名称的缩写并结合剂型命名,但其缩写不能组合成违反其他命名要求的含义。如:香连丸,由木香、黄连二味药材组成。
2.可采用主要功能加剂型命名。示例如下:
(1)采用比喻修辞命名。如:玉屏风散等。
(2)采用双关修辞命名。如:抵当汤等。
(3)采用借代修辞命名。如:更衣丸等。
(4)采用对偶修辞。如:泻心导赤散等。
3.采用药物味数加剂型命名。如:四物汤等。
4.采用剂量(入药剂量、方中药物剂量比例、单次剂量)加剂型命名。如:七厘散、六一散等。
5.以药物颜色加剂型命名。如:桃花汤等。
6.以服用时间结合剂型命名。如:鸡鸣散等。
7.可采用君药或主要药材名称与功能并结合剂型命名。如:龙胆泻肝丸等。
8.可采用药味数与主要药材名称或药味数与功能或用法结合剂型命名。如:五苓散等。
9.可采用处方来源与功效或药名结合剂型命名。如:指迷茯苓丸等。
10.可采用作用部位(中医术语)与主要药物或功能结合剂型命名。如:温胆汤等。
11.可采用主要药材和药引结合并加剂型命名。如:川芎茶调散等。
12.儿科用药可加该药临床所用的科名,如:小儿消食片等。
13.可在命名中加该药的用法,如:小儿敷脐止泻散等。
14.在遵照命名原则条件下,命名可体现阴阳五行、古代学术派别思想(如道家、法家等)、古代物品的名称等,以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特色,如:左金丸等。
信息来源:当代医药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