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内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这些药品,年头长名声大,但购买不易,因为它们仅能在医院内,凭医师处方购买使用。
上个世纪50年代,制药工业十分落后,药品的生产和供应远远无法满足需求。因此,国家鼓励各医院根据临床需求,自行研发调制医院内部使用的药物。这一政策,在当时极大地促进了院内制剂的大发展,在制药工业水平低下的时代,成为一个有益的补充。
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经过30多年的积累,很多医院纷纷建成了自己的制剂室,积极研制、生产院内制剂。很多大医院的“明星”制剂便是在这一时期形成。这些院内制剂大多来自于古方或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的经验方。它们经过长时间的临床检验,药效显著。虽然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研究数据表明这些院内制剂的具体药性,但医生和患者的感受却是最真实的疗效。
但是,这些疗效显著的院内制剂,在2005年以后却面临着规模萎缩、生存困难的情境。2005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文件,院内制剂的申报注册和配制生产门槛不断提高,医院的投入也随之不断增加。
据了解,一个制剂品种从申报到批准生产至少需要3~5年的时间,程序多、要求高、费用贵。“研制注册一款新制剂的成本已经从最初的数万元,上涨到前些年的30多万元,现在这个数字已经增加到了300万元,大部分医院已无力承担,只得减少申报和生产。”
尽管院内制剂的申报注册和调制生产的成本在不断增加,但大部分原有种类的售价,还保持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水平。当时,国家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规定医院在原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的基础上,上浮15%作为制剂的销售价格。
在院内制剂规模不断萎缩,价格30年不变的同时,院内制剂的管理逐渐严格,申报和调制生产的标准也不断升级。
随着《中医药法》的出台, 这些医院院内制剂有望开始复苏。《中医药法》规定:“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根据本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要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支持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具体来说,就是这些中药制剂原先需要经过“注册”,而现在,通过相关药品管理部门“备案”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