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亿大单!上海第三批带量采购16品22规!
日期:2017/4/22
市医保办和市药事所于近日举办了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三批带量采购通气会,相关生产厂家和部分商业公司受邀参加,医保处及药事所相关领导在会上通报了近期带量采购政策和下一步的打算。
背景:
近日食药监总局连续发布了两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已进入实质阶段,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上海市将以此为契机开展第三批带量采购工作。如果国家继续公布后续参比制剂目录,也将继续放进带量采购目录。
采购目录:
参比制剂目录目前共有43个通用名84个品规,采购目录是在参比制剂目录的基础上,剔除了临床用量极小的(低于100万)、急救抢救用药、妇儿专科用药、精神病和抗排异(敏感人群)用药、已经带量采购的品种、国家定点生产品种等,最终确定了16个通用名22个品规药品,涉及上一年采购金额约为10.5亿,远远高出第一批带量采购药品1.8亿和第二批0.9亿的金额。采购量将按上一年50%用量签署协议,用完以后续签。
评选标准:
质量筛选标准将分为三块,第一是基本指标,第二是筛选指标,第三是内控指标。回顾第一批和第二批带量采购,供应的每批次中标药品均接受近红外光谱建模跟踪检测,全部符合要求,药品质量极高的稳定性受到了药检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充分肯定。建议相关企业参考第一、二批带量采购文件进行研究。
商务评标阶段仍然是PK价格,最低价中标。与前两批带量采购不同的是,本次带量采购保留未中标药品的采购资格,医院在保证等量采购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中标品种如果在标期内没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不会取消中标资格,继续履行合约至结束。
配套措施:
一,通过第三方评价系统鼓励采购性价比最高的品种。二,以往针对带量采购药品公示医疗机构采购比例排名,对医疗机构或医生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今年将加大约谈力度。三,遵守动态调整规则。
带量采购方案目前已基本确定,不再会有大的变化。方案细节尚未完全确定,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附:第一、二批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
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一批)
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二批)
信息来源: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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