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两票制”方案流出,8月1日执行!
日期:2017/4/30
黑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中提到:
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2017年7月31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药品批发企业在本方案印发之前购进的库存药品,可按原规定(提供上一家企业药品销售票据和凭证)继续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确保医疗机构药品有效供应。
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