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药企多项问题不符合GSP
日期:2017/6/5
6月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两个公告,责令3家药企限期整改。
在《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2号)》中,中山市众心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1号)》中,珠海市华旭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2号)》中,中山市众心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在《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限期整改公告(2017年第1号)》中,珠海市华旭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该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上述3家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相关市局报送整改报告。
中山市众心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AA7601346
证书编号:A-GD-15-0175
注册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22号五楼之一
责令整改日期:2017年5月31日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1.养护人员未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调控。2.企业未按要求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继续培训。 3.企业未认真核实供货商资质材料。4.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不符合要求。5.企业未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2
珠海市华旭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AA7561488
证书编号:A-GD-15-0291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223号铭泰大厦五层A区
责令整改日期:2017年5月24日
1、企业个别记录的更改没有按要求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举证:企业常温库、阴凉库个别品种货位卡有涂改痕迹,但未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04102)
2、企业个别已验收入库的药品未加封验收标示。举证:企业常温库药品“复方蒲芩胶囊”(江西银涛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1604001)于2017年2月21日入库200盒,仍余200盒,现场未见该批药品已验收的封签及标示。(07802)
3、企业常温库部分已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没有按要求集中存放,而是直接与整件包装药品放在一起。(08312)
4、企业未按要求对在库药品按计划进行养护。举证: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企业一直有药品在库经营,但现场不能提供该时段药品养护计划和养护记录。(08405)
3
珠海市禾晨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粤AA7561489
证书编号:A-GD-15-0269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西路1089号3栋201-1
责令整改日期:2017年5月26日
1、企业未按规定对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举证:现场检查时,企业不能提供2016年1月以后仓库温湿度监测系统的检定证书或报告。(*05301)
2、企业阴凉库部分已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没有按要求集中存放,而是直接与整件包装药品放在一起。(08312)
3、企业养护人员未按要求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举证:现场检查时,企业阴凉库编号108的温控探头显示温度为21℃,回溯查询该编号探头3小时内的历史记录均超过20℃,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08404)
信息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