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流通供给侧改革创新及其他
日期:2017/7/1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刚刚结束的“2017年年会”上,如何实现药品流通行业的供给侧改革创新,成为与会者关心的焦点。
药品流通行业的创新,至少包含五个方面:一是全局创新,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二是技术创新。在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的今天,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互联网,建设社会化物流协作体系,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企业的市场、信息和金融功能,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三是管理创新。全力推进医药供应链精细化管理,改变传统医药供应链流通环节多、周转慢、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四是制度创新。着力打造法治化经营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五是文化创新。文化是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创新行业、企业文化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让文化引领发。创新药品流通行业的人本文化,激发企业与广大员工的创造力。
药品流通联接医药生产和终端使用,在供给侧结构改革中面临艰巨的任务。无论是医药供给侧还是需求侧都离不开流通,医药流通水平直接影响着供给和需求双方。但目前,医药流通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域还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必须通过“创新”改变体制相对保守、流通秩序混乱、条块分割严重、物流标准难统一、物流技术难推广、空载以及迂回运输导致资源浪费等诸多现实问题;是时候凭借“创新”在全社会的高度合理配置资源、深入社会化协作、建设现代化的医药流通体系,顺应不断推进医改形势。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加上先前出台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将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向了深入,同时也为药品流通企业的转型升级指明了创新路径: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向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健康需求;推动互联网+药品流通,实现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药品流通领域广泛应用。这意味着,随着改革推进,将逐渐为药品流通企业与医疗机构、医保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进一步推进医药分开提供了技术保障。
未来,按政策要求,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综合相关改革意见和互联网技术发展,医院处方院外购药或成为常态,而院外购药也将出现“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和“药品流通企业设立分仓以处方为单位配送”两种可能,无论如何都将极大利好药品流通企业。
十三五期间,中国医药行业处于发展机遇期,政策驱动明显、医改的不断深化、市场需求稳步增长,都为医药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
信息来源:中国药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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