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药企被查出9项不符合GSP事实
日期:2017/8/22
8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9号)》。
珠海市药监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珠海市康美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当地市局报送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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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粤BA756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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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B-GD-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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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日期: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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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2017年8月10日,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质量负责人未能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对其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和相关法规要求未能清楚地了解,不能独立履行职责。
2、企业制剂阴凉库和中药饮片阴凉库没有药品验收的专用场所,原来划定的待验区实际已作为合格品区使用。
3、企业购进药品随货同行单上没有本企业收货人员的签名。
4、企业常温库多批次已验收入库的药品未加封验收标示。
5、企业常温库存放有个别需阴凉储存的药品。
6、企业制剂阴凉库有多件不同品种、不同批号药品混垛堆放。
7、企业常温库部分零货药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8、企业常温库、制剂阴凉库均有部分外用药与口服药未分开存放。
9、企业养护人员未按要求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信息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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