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药企注意了!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获省药监局批准、协会指定使用!
日期:2017/9/20
近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在发给该省医药行业协会《关于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首营资料电子化工作的批复》中,明确该省医药企业可以使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并将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首营资质管理情况和“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运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
文件指出:
一、我局鼓励药品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包括建设首营企业审核管理系统。 二、我局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为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包括建设第三方“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 五、我局将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首营资质管理情况和“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运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根据省药监局推进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建设的文件精神,向全省医药企业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 为确保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首营资料电子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会建议黑龙江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统一使用第三方黑龙江省上东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www.001pt.com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进行首营资料交换。 该平台已在省药监局和我会备案,省局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首营资质管理情况和“平台”运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该平台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合法资质并有自主CA认证和第三方征信识别系统的医药专业化电子资料交换平台…… 该平台的推广运用将大大降低了企业各项经营成本,提高了工作管理效率;该平台功能强大完全满足所有供应链上的药品、器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药店终端用户安全使用。 信息来源:医药手机报
一、我局鼓励药品生产经营者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包括建设首营企业审核管理系统。
二、我局鼓励信息技术企业作为第三方,为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产品追溯专业服务,包括建设第三方“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
五、我局将药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首营资质管理情况和“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运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
黑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根据省药监局推进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建设的文件精神,向全省医药企业下发了《关于黑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使用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
为确保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首营资料电子化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会建议黑龙江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统一使用第三方黑龙江省上东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www.001pt.com首营电子资料交换平台”进行首营资料交换。
该平台已在省药监局和我会备案,省局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首营资质管理情况和“平台”运营情况纳入信用管理,记入信用档案,望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该平台目前是国内唯一一家具有合法资质并有自主CA认证和第三方征信识别系统的医药专业化电子资料交换平台……
该平台的推广运用将大大降低了企业各项经营成本,提高了工作管理效率;该平台功能强大完全满足所有供应链上的药品、器械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药店终端用户安全使用。
信息来源:医药手机报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