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拿出09年的老文件,你们就慌了?省标到底招不招?
日期:2017/10/3
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云希
今日(9月21日),浙江卫计委官网挂出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通知原文是说因原实施意见的部分内容已与现有政策和实际情况不符,故做出修订。
但是,被政策轰炸成敏感群体的医药人一有风吹草动,就会疑神疑鬼草木皆兵。难道新一轮省标又要启动了?这个嘛,真理不辨不明,我们先进入一场辩论赛,请看双方精彩表现。
正方立场:新一轮省标启动。
反方立场:新一轮省标不会启动。
第一轮:
正方:我们的立场是新一轮省标启动。
不剑指实操,怎能见政策,没有文件能随随便便发出。过时的文件多了去了。都是要真的实际操作了才会对文件动手,要么修订,要么干脆重发。要是啥都不干,修订文件干嘛。
反方:我们的立场是新一轮省标不会启动。
官方的通知说得明明白白,是为了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修订说明里也写了,就是与现有物价政策和集采实际情况不符才要修订的。你们不要多想好吧。
第二轮:
正方:你看看征求意见稿,“分类采购都细化了。廉价药品目录、常用药品目录、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和招标、竞价、询价集中方式,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纳入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目录。”这么先进的理念完全就是在预测未来。
反方:请正方同学仔细阅读2009年6月26日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
刚刚你提到的分类方式均是该文件原文。本次修订内容主要针对原有加价率和现有零差价的不符;实施范围扩大至基层医疗机构;原60天回款与30天回款的冲突以及政策依据和措辞的增补修订。而涉及药品集中采购框架的修订一个也没有。
第三轮:
正方:那都是2009年的文件了。浙江基本药物分别于2009年、2011年和2014年招了三轮,非基本药物于2010年和2014年集中招了两轮。但国家7号文和70号文以后浙江一轮都没有招过,不要忘记国家2015年11月均要开始招标的要求。
这一次修订稿中,明确增加了国家7号文为政策依据,那就是要按国家要求进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信号。
反方:现阶段浙江各地市价格谈判开展得如火如荼。刚刚议价结束,省标重启,那地市级的议价工作不是要推倒重来?这样浪费行政资源的事情发生在长三角地区的可能性有多大?
再说,浙江从二批中标结果执行后实行的是价格动态调整。中标产品价格一直是全国最低价。不仅如此,通过地市议价价格加权均价不断调整平台中标价,中标价格一直在下行。还有必要兴师动众再搞一次省标吗?
总结陈词:
正方:我方坚信无风不起浪,省标必启。
反方:我方坚持省标不变立场,你爱信不信。
信息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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