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下浙江必点配送企业
日期:2017/10/3
9月18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号),以及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的公告》等要求,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发布了关于开展在线交易产品配送关系建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在两票制背景下,生产企业积极寻求市场有效全面的覆盖,并致力于将己生产的优质药品通过最优商业渠道,实现最大程度的药品可及性。为各生产企业产品在浙江省的各市配送业务推进落实,浙江省内与医院合作配送企业为必点配送企业。
附表
浙江省必点合作配送企业
信息来源:医药新势力
浙公网安备 33021202000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