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药品二次议价将启动
日期:2017/10/30
来源:宁波卫生计生委
宁波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10月份工作安排
一、重点工作
(一)筹备召开宁波市卫生与健康大会;
(二)配合做好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唐一军调研我市卫生健康工作;
(三)迎接省医改办“三医”联动综合医改督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处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体制改革处)
(四)规划财务处
1.继续做好市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一上)工作,编制完成政府采购预算工作;
2.会同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有关卫生计生专项经费;
3.配合有关处室,制定出台《宁波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4.按照省卫计委要求,做好省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备案工作;
5.做好国家医学装备审批监管系统使用前准备工作;
6.收集、整理公立医院相关财务数据,完成医院经济运营情况分析;
7.制定并发布2017年宁波市公立医疗机构共同体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采购目录;
8.组织开展市级医院医用耗材使用管理情况专项调查;
9.组织开展市级医院2016年度财务年报审计工作;
10.继续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11.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资产处置工作;
12.会同市卫生经济学会做好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信息化处
1.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开展全市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2.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标准工作,召开宁波专家评审会;
3.启动互联网医保试点工作,召开试点单位技术对接会,编制云医院平台医院接口规范;
4.推进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项目,编制一期项目技术方案;
5.优化加固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功能,发布代挂号服务;
6.推进委办公系统建设,开展系统的试点试用工作;
7.升级双向转诊平台,上线双向转诊web版;
8.推进全市卫计专网第二批改造优化工作;
9.举办统计业务培训和技术比武;
10.开展大数据平台软件及统一开发技术的调研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处(应急办、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七)医政与科教处
1.开展市级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综合检查暨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2.召开余姚市医共体省级试点工作座谈会;
3.通报全市重点药品监控实施情况;
4.配合完成省第二次质控联合检查;
5.完成第五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6.草拟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标准;
7.做好宁波海尔施医学检验实验室、慈溪市龙山医院等多家机构执业验收;
8.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阶段工作总结;
9.通报1-9月份临床路径实施情况;
10.公示第三季度阳光用药数据;
11.会同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执行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12.推进按病种付费相关工作;
13.启动市级临床医学品牌学科建设申报工作;
14.组织开展2017年度住培学员年度考核;
15.下发2017年市级住培专项补助经费,统计2017年科技奖励配套经费;
16.做好第二轮市县级医学龙头学科的合同审核签订工作;
17.审核签订2018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18.召开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建设培训会议;
19.组织申报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20.起草重点学科年度考核方案;
21.继续开展医疗卫生单位科教工作调研。
(八)中医药管理局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处
(十)综合监督处
(十一)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
(十二)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十三)宣传处
(十四)市爱卫办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十六)驻委纪检组
(十七)计生协
信息来源:万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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