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惹的祸?广州医药去年1-9月现金流负17个亿!
日期:2018/1/14
两票制新政威力逐渐显现,白云山因收购广州医药而遭上交所问询。
1月6日,广药白云山公布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白云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回复。2017年前三季度,广州医药经营活动现金额为-17.87亿,相对于2015年1.32亿元与2016年3.54亿元,有明显大幅下跌。
为此,上交所要求白云山对广州医药2017年1-9月经营活动现金大额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行说明。
根据广药白云山此前公布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白云山作价10.941亿元,收购沃博联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联合美华所持有的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医药”)30%的股权。交易结束后,将持有广州医药80%股份,并获得对其控制权,继续扩大对广州医药持股比例的战略目的。
这到底是一桩亏本的买卖,还是白云山另有所图?分析人士指出,白云山之所以进行收购策略,其意图是要打造在商业领域的生态链。“两票制”倒逼医药流通企业自身商业模式的变化,医药流通企业逐渐演变为医院的一级代理人,行业面临着新一轮洗牌。
据白云山方面表示,广州医药是医药流通行业龙头,公司纯销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06%、47.97%和 54.89%。但在“两票制”实施以后,广州医药分销业务将会继续下沉,分销业务所能带来的现金流优势也将减少。
而根据目前数据看来,“两票制”已经对广州医药目前经营状况产生影响。公告显示,2015年、2016年、2017年1~9月广州医药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32亿元、3.54亿元、-17.87亿元。
而白云山的正面解释是,医疗机构是我国医药流通行业主要的终端客户,广州医药予结算、付款流程较长,回款通常在第四季度高于其他季度,因此导致导致 2017 年 1-9 月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
同时,白云山也承认,公司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批发与零售业务发展不均衡,品类结构不均衡,医疗器械、健康产品比例较低,全国代理品种比例较少等问题仍是广州医药未来主要面临的挑战。
对此,广州医药将采取如下措施应对“两票制”的挑战
-
加强营销总部与下属公司沟通,建立包括营销总部及各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保障体系,统一协调,提升整体市场竞争水平;
-
本地化、属地化策略,建立当地分子公司,为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争取更多优质品种包括进口品种、OTC 品种等,为全国销售网络提供品种支持;
-
加强公司业务系统建设,完善与“两票制”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
-
过渡期内建立内部沟通机制,及时对“两票制”中的问题进行处理;
-
加强医院服务延伸项目工作的推进力度及多种医疗终端服务市场的业务探索,如院外药房、社区药房等。
截至目前,广州医药积极强化营销总部采购中心的龙头优势,共享各分子公司的网络,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已分别成立多家属地下属企业,积极发展本土化战略,并针对“两票制”问题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
另外,广州医药已与广东省省药交平台达成多样的系统信息对接合作项目,着力提高订单抓取与票务信息传输的效率;并着力加强医院服务延伸项目,成功实施多个医院服务延伸项目。
2016年4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2017年1月,国务院医改办等联合发布《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应逐步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地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就在两票制新政逐步落地的同时,对医药行业的影响也渐渐显现。人民同泰在2017年半年度业绩报告指出,受黑龙江省新一轮招标启动、两票制政策即将落地以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降低。报告期内,公司医药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7253.54万元,同比降低14.36%。
而华兰生物在其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下调了业绩增幅,为“比上年同期增长0%—15%”,盈利区间为“41031.72万元至47186.48万元”。平安证券发布的一份分析报告认为,两票制及政府补助减少拖累华兰生物中期业绩。“两票制及营改增政策下,经销商基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而进行去库存,对市场形成短期冲击”。
事实上,由于两票制导致的药企回款难的问题,也引起了政府部门的注意。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提出,医疗机构等采购方要及时结算货款。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回款或变相延长货款支付周期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将药品按期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2016年,浙江省启动药品采购平台之时,便实施“药品采购的30天回款制度。”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收到药品、验收合格入库之后,要在30天之内将货款打到监管账户,然后由监管账户打给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若在30天内没有打款,监管账户可以直接去医院的基本账户扣款,保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及时拿到货款。
2017年4月,甘肃省公布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要加强药品采购与医保联动机制建设,通过引入药品支付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激励约束机制。探索由银行提供周转金的形式,实现药款30天支付。
信息来源:健识局
|